江苏苏州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判委员会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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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判委员会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GZC****-Y-C-***-***-A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审判委员会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P**三、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实施规定如下: 现更改为: (二)、中、小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属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对其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才可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if !supportLists](二)[endif]、监狱企业:根据苏财购【****】** 号文,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亮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号 *、采购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尹丰路***号兴郭科技大楼***室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卫霞、方丹丹 电 话:*********** 五、附件 无。 苏州******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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