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南安市官桥镇迎宾路(一期)工程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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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官桥镇迎宾路(一期)工程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南安市官桥镇迎宾路(一期)工程补充、修改通知招标编号:南建标[****]***号各投标人:*、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章第*节第**项中“③本工程项目若中标人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的,应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泉建筑[****]**号)要求,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的内容。*、招标文件中第*章第*节第***.******.***条款、第*章第*节“二、投标函附录”第*项中“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特殊项目需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如承包人不具备该项资质,应经发包人同意后,将该项目分包给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施工,并将分包合同、分包单位有关执照和资质、人员资格等资料复印件交招标人存档,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承包人若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进行分包,应将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工商注册地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劳务企业)。”修改为“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特殊项目需具备专业承包资质的,如承包人不具备该项资质,应经发包人同意后,将该项目分包给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施工,并将分包合同、分包单位有关执照和资质、人员资格等资料复印件交招标人存档,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本补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cn/zwgk/ztzl/ggzyjy)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南安市官桥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泉州******(盖章)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