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2021-2023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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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日 期:****年**月**日招标编号:GXTC-C-******* ******(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开行”或“开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项目概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专业的档案整理******(以下简称为“外包公司”)开展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工作。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工作需遵循国家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等行业标准及《国家开发银行档案管理规定》、《国家开发银行综合档案系统管理办法》等开发银行档案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保证成品质量符合档案电子化标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我******的档案扫描与整理工作进行实时检查和验收。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服务范围包括:我行文书、信贷、会计、基建、采购、实物、声像、电子等各类档案(含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开标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投标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投标人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特定条件:投标人应无外资合作背景、无外籍或持有外国绿卡人员(提供相关承诺函)。*.招标文件购买:(*)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伍佰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网络销售:/(*) 现场文件发售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在******(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号)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电话:*********** (*) 联系邮箱:**********@qq.com*.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年**月**日**:**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号)。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年**月**日**:**在******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号)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采购邀请书发布媒介:本次采购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国家开发银行采购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号邮 编: ******联系人: 彭先生电 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号邮 编: ******联系人: 王先生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招标项目的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