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江梨木段清淤工程产生的弃渣(二期)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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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披露 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江梨木段清淤工程产生的弃渣(二期)所有权 项目编号:GR****ZJ******* 挂牌价格 **.**** 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交易机构 联系人:傅先生 | 联系电话:****-********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江梨木段清淤工程产生的弃渣(二期)所有权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本次转让标的为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江梨木段清淤工程产生的弃渣(二期)所有权,参考总量约****.*立方米,挂牌价为**.****万元。实际数量以现状为准,如数量有误不影响竞买成交价(实际弃渣可能包含有淤泥、剥离物、风化层、宕渣、杂填土、建筑垃圾等,但不影响竞买成交价)。(注:*.******出具的【土勘(A)****第***号】《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江梨木段清淤工程弃渣拍卖(二期)土地勘测报告》。*.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如数量有误不影响竞买成交价。*.转让标的位于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江梨木段南复线桥下。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 俞惠阳,联系电话:***********,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东路***号。*.场地范围内实际弃渣开挖发生量与参考总量可能存在误差,受让方应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成为受让方,所有投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转让(实际弃渣可能包含淤泥、剥离物、风化层、宕渣、杂填土、建筑垃圾等)。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对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转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是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没有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转让方施工安排,确保转让方的项目进度不受影响,保证充足的运力。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该项目无法生产或影响项目进度,转让方有权要求停止运输工作,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受让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弃渣等使用用途狭窄,并需一定堆放场地,并充分考虑综合价格等投资风险。**.受让方竞得的产品市场经营变动和投资回报具有不可确定性,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让方应自愿承担该风险。**.该弃渣区域周边道路复杂,运输过程经过周边村庄和厂区内部范围,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自行协调解决。不得越界开采,需承担法律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 注册地 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东路***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该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另行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交至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履约保证金*万元,在履行期满后,由转让方审核完毕后,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款项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新昌县南明街道办事处-实存账户账号:*********************银行:农商银行城中支行)。*.本标的的装载、运输和处置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装载范围需在本标的范围内。*.成交并付清款项后,受让方自行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等工作,出现损失由买受人自负,委托人概不负责。*.受让方竞拍成功并按规定付清款项后,受让方需在**天内完成装载、运输作业,如超出期限将处以*万元/天罚金;超出期限*天仍未完成的,委托人有权收回竞拍标的,并作买受人违约处理,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受让方自行组织工作人员装载、运输等工作,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相关保险。在装载、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对运输的车辆应符合国家车辆管理的相关规定,并购买相关车辆保险。运输工程中要遵守交通道路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限运输。*.买受人需自行进行车辆清洗设施,确保进出运输车辆的清洁。*.如运输途中造成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和清理工作。**.本次转让的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将按成交金额向受让方开具浙江省统一电子票据。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挂牌截止日**:**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线上; 标的信息 其他 编号资产名称位置单位土石方数量评估价值单价(元)金额(元) *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江梨木段清淤工程产生的弃渣(二期)所有权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江梨木段南复线桥下立方米***.******.***合计****.******** 项目附件 附件资料 公示附件 新昌县南明街道新民江梨木段清淤工程产生的弃渣(二期)所有权项目资产清单.doc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傅先生 电话 ****-******** 传真 邮箱 ******、******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号望江国际*号楼**层 网址 ***.******.*** 转让方 联系人 俞惠阳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新昌县南明街道人民东路***号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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