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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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公告为规范项目实施工作,按照青川府办发〔****〕**号第七条,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新增防撞花岗石墩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新增防撞花岗石墩项目。*、项目业主: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最高限价为******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三、采购项目简介:*、项目地点:青川县乔庄镇*、项目内容:青川县文化广场、万众广场、滨河广场等处新增防撞花岗石墩,石墩规格:长宽高为*.***.***.*m,共计***个。*、施工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青川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企业或经营部应具有花岗石加工、销售或石材加工经营范围。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在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建设股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青川县住建局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青川县乔庄镇小南街联系人:罗先生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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