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2021-2022年度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EMS)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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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年度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EMS)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年度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EMS)项目 *项 总价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目前中国******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因此符合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的仅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性来源政府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 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号*幢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阮锦平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东路*号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 广东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 广东省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东****** 联系人: 林小姐 联系地址: 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二路**号*楼 联系电话: ***********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pdf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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