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巡 察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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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于****年**月**日至****年*月 **日,对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党组、镜湖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海螺大酒店商旅楼***室。 (二)邮政信箱地址:海螺大酒店商旅楼***室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分别设置在镜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镜湖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区域,以及文化路**号镜湖区政府侧楼信访局、长江中路**号镜湖区政府大楼一楼入口处。 (四)电子邮箱:****** (五)值班电话:***********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 ****年 **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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