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乡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及预拌混凝土场布局(2021-2025)规划费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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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乡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及预拌混凝土场布局(****-****)规划费合同公告合同公告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广州博******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项目管理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 宁乡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及预拌混凝土场布局(****-****)规划费 (*)采购计划编号: NXCG-************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 宁乡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及预拌混凝土场布局(****-****)规划费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编制宁乡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及预拌混凝土搅拌场布局(****-****)规划 项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壹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元)(含税价)(详见附件成交通知书)。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履行期限: ****-**-** —— ****-**-** *.* 履行地点:宁乡市 *.*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合同约定 *.结算方式 *.* 资金支付方式: 第一次付费:支付比例为总设计费的**%,付费额为******元,付费时间为提交初步方案后一个月内;第二次付费:支付比例为总设计费的**%,付费额为*****元,付费时间为通过专家评审会后一个月内;第三次付费:付费比例为总设计费的**%,付费额为*****元,付费时间为规划方案通过规委会并下达批复后一个月内。付款时乙方提供相应的税票。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 收款账户: 农业银行广州五羊新城支行(广州博******:*****************) *.*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标准与准则》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规划内容、深度必须符合并满足规划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技术指标控制,落实所需配套项目等。 *.*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以下设计成果:(一)规划主要图纸:*、混凝土搅拌场现状分布图;*、混凝土搅拌场现状分析图;*、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图;*、混凝土搅拌场规划布点图;*、规划混凝土搅拌场服务范围分析图;*、规划混凝土搅拌场与相关规划衔接图(二)成果提交要求:纸质文件包括文本、规划图纸、说明书、附件(含基础资料、会议纪要等)。最终正式成果提供纸质文件*套,电子文件*份(文字为doc格式,规划图纸为jpg格式)。(三)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或者转包给第三人。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负责提供以下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有关的上层次规划;*、比例尺为*/***或*/****的实测电子地形图;*、规划设计任务书;*、规划范围内地下管网普查资料;*、宁乡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设计要点批文复印件及有关的建设批文复印件;*、周边及规划区内已建成的有关市政工程设施和道路坐标标高资料;*、其他相关资料。(二)配合乙方对本项目的调研等工作。(三)对乙方的设计回访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方便。(四)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五)保护乙方设计的所有文件资料、数据、计算机软件和专利技术等,未经乙方同意,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和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范围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六)如有需要,负责组织项目设计成果的评审会议,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七) 甲方对设计成果拥有使用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规划设计要求和规划管理部门设计要点,并依照宁乡市城市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以及宁乡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要求,按双方拟定的工期进度表,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规划设计图纸及文件资料。(二)对规划设计成果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按有关意见作不超出甲方原定委托范围和内容的必要调整和补充。(三)负责向甲方对本规划设计项目范围内的相关技术交底。(四)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向乙方提供地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五)设计成果的提交地点为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付时间为合同约定或经双方另行确认的时间,双方联络人为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的项目负责人。 如提交时间、双方地点及联络人有变动,双方应提前*天通知对方或及时以书面、口头、电话通知。设计联络人或项目负责人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违约责任 *.*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天,应承担相应支付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须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因甲方责任造成规划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设计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工作量,不足一半的,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的,按该阶段设计费全部支付。*.*乙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文本应达到甲方的要求,如若未达到甲方的相关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支付设计费用。乙方对规划设计图纸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日万分之一。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项目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图纸和文件份数,或需增加新规划设计内容,甲方应向乙方增加支付费用,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项目费用,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分包给第三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项目费用,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若乙方交付的成果侵犯第三人权利,在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始一个月内未能妥善解决第三人提出的诉求,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项目费用,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履行完毕终止后,若因乙方交付的成果侵犯第三人权利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项目费用,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合同产生或者附带衍生的文字、图件、数据等内容对外宣传或作为案例对外介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其他条款 **.* 规划调整对交通有重要影响的,或交通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规划主管部门要求补充交通影响论证资料,需道路交通专业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论证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规划调整对市政管线有重要影响或要求的,应按规划主管部门要求补充市政设施影响论证资料,需市政专业部门进行市政影响论证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规划调整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按规划主管部门要求补充环评报告,环评费用由甲方负责。**.* 规划调整需调整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规划主管部门要求调整,费用由甲方负责。**.* 规划调整需进行周边地区城市设计、三维空间、景观视线分析,应按规划主管部门要求补充相关影响论证资料,费用由甲方负责。**.* 如甲方需要提前完成规划设计工作,甲方需另付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应及时通知甲方接收。若甲方在接到通知五日内未答复,即视为已交付;不因甲方是否接收设计文件而影响交付的认定。**.*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花明北路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号之三****房 法定代理人: 陈科军 法定代理人: 程东万 委托代理人: 殷习军 委托代理人: 余兵英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合同.pdf 中标通知书.pdf 如有附件请点击http://***.******.***.cn/page/notice/notice.jsp?noticeId=**********&area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