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林业局 联合会商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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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厅国土空间规划局、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处联合会商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工作。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地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审查情况,共同商讨了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规范问题。按照“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会议研究了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允许调整的情形,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讨论了生态功能、空间、类型等相关要求。会议还讨论了《县(市、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编制大纲》,进一步规范了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文本及附件格式。(厅空间规划局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