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T130223210035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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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河北原文链接地址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滦储出字告字[****]第**号)滦储出字告字[****]第**号****/**/*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滦州市新城规划先锋西道南侧、安康南路西侧一宗二类居住用地宗地编号:滦储出字(****)第**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滦州市新城规划先锋西道南侧、安康南路西侧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大于*并且小于*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绿化率(%):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区位 中心城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一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交付土地。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备注:*、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住宅**年、商业**年;*、需设置小区集中绿地,集中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居住区用地总面积的**%;*、建筑面积如达到*万平方米以上(分期建设的项目按总建筑面积核算),装配式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装配式住宅配建比例不低于**%;*、该宗土地内幼儿上学,由教育主管部门在规划建华南路东侧、建设西道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内统筹建设一所幼儿园,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州市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滦政发﹝****﹞**号)要求,按照比例缴纳幼儿园、小学、中学建设学校资金,不再配建幼儿园;*、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时应执行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和民用建筑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可在规划地块南侧设置商业,层数*-*层,临街商业与住宅要分开设置,不得与住宅楼设置为一体,其他方向不得设置临街商业,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该宗地起始价为楼面地价****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上浮*.*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公开拍卖出让,拍卖佣金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八由竞得者支付,该宗地设有底价;*、详细规划要求见滦规条字****第**号规划设计条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住宅项目用地的,须承诺竞得******。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金色家园底商**-**号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中环广场SOHO楼****号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西道***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张先生 赵先生 联系电话:*********** ***********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宗地供应信息宗地编号宗地面积土地用途宗地状态电子监管号合同状态滦储出字(****)第**号*****.**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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