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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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个工作日。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关于牡丹江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存放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牡环建审〔****〕**号****年*月**日二、审批决定全文:牡环建审〔****〕**号关于牡丹江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存放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单位提交的由黑******编制的《牡丹江污水处理厂污泥临时存放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江西村北侧(原一期工程北侧),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利******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现有贮灰场建设,占地面积*****m*,建设*处污泥临时贮存场,服务年限为*年,贮存能力为*****立方米,配套建设容积**m*的淋滤液收集池一座、挡墙坝、截洪沟等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施工期设置防尘围挡,场地洒水降尘、进场物料遮盖等措施。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场界扬尘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标准要求。(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泥卸车全程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过程采取篷布遮盖、降低车速等措施,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挡墙坝上方设置防风抑尘网,厂区内定期喷洒除臭剂,恶臭气体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相关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新建淋滤液收集池一座,容积为**m*,收集的渗滤液定期由**吨罐车运至牡丹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前端检查井与市政污水一并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牡丹江;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对贮存场场底及四周进行水平和垂直防渗,淋滤液收集池等建构筑物采取防渗措施,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下游设一眼跟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跟踪监测。(四)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合格运输车辆,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五)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七)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对临时贮存的污泥进行安全处置,并恢复贮存场地原有使用功能。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运营。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表书应当重新审核。五、建设项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环境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由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建设单位要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转交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管理。六、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还应符合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牡丹江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号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