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锡林郭勒盟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第20项整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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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锡盟委、锡盟行署《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锡党发〔****〕**号)和锡林郭勒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整改任务第**项:督察发现,纳入《锡林郭勒盟****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太仆寺旗******、阿******、内蒙古草******、锡******、东乌******、锡林郭勒盟******、内******、阿巴******、苏尼特******、西乌珠穆********家未按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 监管单位:盟生态环境局责任地区:各相关旗县整改目标: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对企业主要污染物实施**小时在线连续监测,严厉打击非法排污和超标排污行为。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由盟生态环境局组织对销号资料进行审核,并逐一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开展验收工作。经审核验收,一致认为具备销号条件,验收通过。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锡林郭勒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受理部门:锡林郭勒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 盟人防办大楼锡盟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