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宿松县人民医院新院区2号病房综合大楼及门诊综合楼精装修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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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宿松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号病房综合大楼及门诊综合楼精装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C-SS-****-***)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逆推三年)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以处罚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函(格式附后),承诺内容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逆推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材料或设备品牌推荐表” 中的“第**条木质门(含门套)”的推荐品牌,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品牌投标。
*、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时以澄清内容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宿松县人民医院
安徽安天******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