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决策系统建设与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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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南阳政采公开-****-****、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决策系统建设与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采购内容:聘请专家团队,建立大气环境物联监测网络,建设大气环境分析管理平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地点:南阳市。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南阳政采公开-****-***-*聘请专家团队,建立大气环境物联监测网络,建设大气环境分析管理平台河北******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号**,***,***.**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决策系统建设与技术服务项目聘请专家团队,建立大气环境物联监测网络,建设大气环境分析管理平台满足采购人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满足采购人要求四、评审专家名单王瑞民、钱建英、贺源、方仲秋、张凯、李伯岭(采购人代表)、谢涛(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收费金额:***,***.**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西北角联系人:叶启森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省******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人民路与张衡路交叉口卓越凯悦国际**楼****室联系人:王楠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楠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