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诸暨市开发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潭俞电排站格栅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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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编号:浙华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受诸暨市******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开发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潭俞电排站格栅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有企业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开发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潭俞电排站格栅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万元,详见采购需求。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具有本项目业务承接能力,信誉良好的格栅制造商;
*.投标人具有格栅销售业绩;
*.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多家具有投标资格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col/col*******/)公告代发板块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投标人须在提交技术文件中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具有格栅销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用记录查询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室(诸暨市东二路***号鸿迪大厦*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需在快递包装外标明项目名称、编号(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二路***号鸿迪大厦*楼(******);邮件接收人:杨丽园;联系电话:***********(拒收到付)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东二路***号鸿迪大厦*楼(******开标室)。
十一、其他说明
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章金骏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文种南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丽园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单位地址:诸暨市东二路***号鸿迪大厦*楼诸暨市************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附件下载:诸暨市开发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潭俞电排站格栅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