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金溪县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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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管罚决字【 】第号当事人: 。 你(单位)于 实施了 的行为,涉嫌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立案调查。经查明,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证据一: ,证明 ;证据二: ,证明 ;证据三: ,证明 ;证据四: ,证明 ;证据五: ,证明 ;证据六: ,证明 ; 年 月 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你(单位)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你(单位)辩称 , 。 本机关认为, , 故你(单位)的上述 意见,本机关予以(未予)采信。]本机关认为,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应当 。图片附件鉴于当事人 ,根据 的 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 (账号: ) 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金溪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金溪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直接向临川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来源:begin金溪县城管局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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