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虎林市财政局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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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厅开展全省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虎林市中医院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告。****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监督评价办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整个检查过程,始终严格执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廉政制度和财政检查工作纪律,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检查程序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能够按照《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整体情况较好。但是被检查单位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预算会计帐簿设置不健全,记账凭证及编号不对应问题。记账凭证信息不全,缺少出审核记账人员签章。科目名称使用不准确,凭证上为库存物资,账簿上为库存物品;凭证累计摊销,账簿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药品采购欠款问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被检查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补充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四条第三款,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监督相关问题限期整改。针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梳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稳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规范检查程序,提升检查效果,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必须整改,财政局将根据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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