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酉阳酉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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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遗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P**页*.*款投标报价**. 安全生产费“该项目各标段投标总报价均含安全生产费,因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函部分无法编辑,故各投标人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按:“其中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填写。”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此处无法填写/,故修改为“该项目各标段投标总报价均含安全生产费,因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函部分无法编辑,故各投标人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按:“其中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填写。”
*、根据住房城市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答: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工程主体完工后**日内无农民工工资纠纷无息退还。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履约担保金已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在最后一次拨款后生效,在质量保证金生效前履约担保金已退还,按照建质【****】***号“第七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因此本项目质量保证金按*%计取。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在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条***.******.***中未按办法要求做出逾期未返还和发包人不予答复的情况说明。
答: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建质【****】***号,建质【****】***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的保证金是质量保证金,而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条***.******.***规定的是履约担保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未按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明确缺陷责任期起始计算日期和责任主体,即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答:缺陷责任期根据建质【****】***号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为****年**月**日**时**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规定本补遗发出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因此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注: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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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CQCF 酉阳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