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希格玛公寓2号楼四层A406号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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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号希格玛公寓*号楼四层A***号房地产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号希格玛公寓*号楼四层A***号房地产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浙江省监狱管理局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海淀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北京时间**:**前交纳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北京市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同意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帮助和配合;②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③同意转、受让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房产限购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④同意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交易税费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⑤同意在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⑥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⑦同意标的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产交付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产交付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⑧同意按成交金额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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