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第二十七中学南北两校区物业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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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中学南北两校区物业项目(*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FW****
二、项目名称:第二十七中学南北两校区物业项目(*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肥西路交汇处东南角广大商务中心办****室
中标金额:******.**元/年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第二十七中学南北两校区物业项目服务范围:第二十七中学南北两校区物业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
沈红林、孔庆艳、蔡灵芝、曾顺刚、王毛林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计算(计算公式:中标金额***万元以下:*** 万元**.*%)收费金额:****元[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if !supportLists]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if !supportLists]*、[endif]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号
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座***室
联系方式:汪工***********[if !supportLists]*、[endif]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瑞
电 话:***********
[if !supportLists]十、[endif]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首选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