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心系马山头,幸福百家传--“繁花满园”社区手工刺绣DIY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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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马山头,幸福百家传--“繁花满园”社区手工刺绣DIY活动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心系马山头,幸福百家传--“繁花满园”社区手工刺绣DIY活动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使辖区居民更深入了解传承民间手工艺文化,丰富社区妇女文化活动,学得一项创收技巧,经民生微实事第二次专责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我社区拟开展心系马山头,幸福百家传--“繁花满园”社区手工刺绣DIY活动*场次。 一、项目实施内容:*、学习刺绣文化,欣赏刺绣之美,欣赏课一场。*、开展刺绣DIY活动*场。 二、项目服务对象:马山头社区居民 三、项目实施区域:马山头社区 四、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月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工作站 地址: 马山头路**号 联系人: 麦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