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惠源达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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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SH*******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一)****年*月*日,******与上海******签订专业企业管理服务协议,服务期限***.******.***.**.**止,支付专业企业管理服务费用**万元;
(二)****年*月*日,******与上******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年至****年*月**日止,租赁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收入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三)****年*月**日,******与租租侠(上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年至****年*月**日止,租赁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收入为人民币壹拾万叁仟伍佰元整。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 意向受让方需要提供不低于挂牌底价的资金证明。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时: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和《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产权交易价款、交易手续费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或放弃受让的。
*.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二计算。因受让方逾期付款导致标的企业交割延迟的,转让方对于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变更完成期间的损益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逾期付款超过九十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要求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产权交易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为现状转让,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的交割依据。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次标的股权转让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同意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接受并同意标的企业以现状进行交付。(*)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与交易手续费一并支付至上海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