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曾都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万店镇落天坡新型农业主体“以奖代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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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万店镇落天坡新型农业主体“以奖代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正文开始 曾都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万店镇落天坡新型农业主体“以奖代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曾都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曾都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万店镇落天坡新型农业主体“以奖代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幢*单元*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SQGS********-*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曾都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万店镇落天坡新型农业主体“以奖代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曾都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万店镇落天坡新型农业主体“以奖代补”项目预算交底说明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齐全,以上项目班子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个月份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及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截图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财务要求:(提供****、****、****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成立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个月为准)。*.*信誉要求: ①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或住建或水利或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 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本次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奖代补”*个项目的招标,投标人只能对其中的任意*个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如同时对两个及以上的标段进行报名;则其对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奖代补”所有项目的投标申请均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幢*单元*层***) *、方式: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有二维码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⑥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资格证书、相应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职称证书、身份证及相应专业“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申请人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⑨符合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条件。⑩报名表及材料真实性承诺(格式见附件)。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幢*单元*层***)。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幢*单元*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资金**.***万元;*、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曾都区已开通的“政采贷”银行有*家,分别是建设银行与湖北银行,联系方式如下:建设银行联系方式:裴行长:***********;湖北银行联系方式:刘行长:***********;*、曾都区政府采购监督举报电话及政策咨询电话:****-*******;*、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随州市曾都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随州市北郊清河路汇泓佳苑*幢*单元*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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