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西流湖航海健身园灾后园区零星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河南省社会体育事务中心,就西流湖航海健身园灾后园区零星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照规定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流湖航海健身园灾后园区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范围:西流湖航海健身园灾后园区零星维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采购预算价:******.**元;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工期:**日历天;
质保期:*年;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磋商公告时间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
磋商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层会议室
磋商小组成员:马晨霞、徐素梅、王云飞(采购人评委)
四、成交信息
成 交 人:******
成 交 价:**万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五、成交结果发布媒体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社会体育事务中心
地 址:郑州市健康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号国奥大厦**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邮 箱:xinchengzhaobiao**@***.com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