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店埠镇公园路汇景新城41幢605室(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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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prefix="o"?xml:namespace prefix="o"?xml:namespace?xml:namespace?xml:namespace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将自****年**月*日**时开始(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周期为**天的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本次变卖标的物:安徽省店埠镇公园路汇景新城**幢***室[产权证号:皖(****)肥东县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在楼层/总楼层:*/*,规划用途:成套住宅。网络询价结果:*******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关于司法拍卖限购:****年*月*日起对合肥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具体请详询住在所在地的房管局,自行确认购房资格。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造成悔拍的,预缴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交付:拍卖房屋腾空、交付的时间由个案情况决定(如拍卖房屋内有老人、儿童、危重病人、生活无法自理人员以及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等情况),可能需要较长时间。部分房屋可能存在可以对抗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租赁关系等情形。请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充分考虑上述风险,谨慎参加竞买。【重要提醒】*.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税、费等均按法律规定承担 ,机动车办理过户手续中发生的欠审、欠费、交通违章罚款、扣分及其他税费等全部事宜和款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违章、扣分、罚款由买受人自行到交管部门查清。*.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二、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保证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三、成交价款请在成交当日起十五天内支付至本院账户(户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濉溪路支行;账号:*************************)。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五、对本次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当日前与本院联系。六、司法拍卖贷款:如有贷款需求可咨询—合******。收费标准:收取*%的担保费用,其他所有服务免费办理。联系人:赵女士:****-********、***********(工作时间)备注:为保障您的贷款资质审核周期,请于竞拍前至少一周联系我们。法院举报监督电话:****-********法院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号拍卖辅助机构:安徽******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置地广场D座****室承办法官:甘法官 ****-********辅助机构经办人咨询电话:高先生 ***********合肥包河区人民法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