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犍为县“城市之眼”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第三次) 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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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商项目名称:犍为县“城市之眼”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第三次)。二、招商项目简介:本项目包含购物公园、文旅街区、商业街区、高端知名精品酒店及配套商业住宅项目,共计*个包。项目总投资约**亿元,资金来源为投资人自筹。三、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投资人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投资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本招商项目的特殊条件:*.投资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资人须提供截至递交投资响应文件截止日的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投资人之间,不得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及管理关系;*.投资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不得存在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须是****年中国商业地产排行榜前**强企业(中国指数研究院****年*月发布);*.******运营不少于*个大型购物中心,单个购物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且截至招商文件公告之日其经营时间不低于*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五、招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商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犍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获取。投资人获取招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资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注: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带介绍信原件(注明投资人名称、招商项目名称及招商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如果投资人未如实填写,在招商文件发布期间,因招商文件有更正或修改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投资人的,其责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六、投资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和地点:*.投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联系电话:****-*******。*.投资响应文件评审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评审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投资响应文件必须在投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投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商不接受邮寄的投资响应文件。七、公告发布:本招商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以公告形式发布。八、联系方式:招商人:犍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号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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