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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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豫政采(*)********-*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新乡市******
人民路与胜利路交叉口西北角首席SOHO第****室
*,***,***.**
元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扫描(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赔偿)等历史卷宗和新收未归档卷宗档案,纸张大小包含(A*,A*,A*,A*,B*等),本次扫描要求封皮备考表全部扫描,封皮信息、卷内目录要求全部著录并挂接到河南省法院档案管理系统及其他伴随性服务。扫描任务约***万页。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合格要求及采购人需求。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敏、杨晓超、邹萍(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标准向中标(成交)人收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与鸿源街交叉口西***米
联系人:王炳松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楼东侧
联系人:周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鸫
联系方式:***********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