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无为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测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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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CZCG*******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开元路****号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号楼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以南习友路以东检测C楼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楼*层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路**号 中标金额:按照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号)收费标准为基数***% [if !supportLists]四、[endif]评审专家名单: 方应柳 陈宝平 邢国君 陈红飞 沙先春。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业绩: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东大街幸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滨河二期**栋***室  联系方式:陈总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总  电话:*********** 九、附件 附件*.采购文件 附件*.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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