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无为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测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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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CZCG*******
二、项目名称:无为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开元路****号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号楼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以南习友路以东检测C楼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楼*层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路**号
中标金额:按照 《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号)收费标准为基数***%
[if !supportLists]四、[endif]评审专家名单:
方应柳 陈宝平 邢国君 陈红飞 沙先春。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业绩: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东大街幸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滨河二期**栋***室
联系方式:陈总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总
电话:***********
九、附件
附件*.采购文件
附件*.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