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薯田埔社区购买值班室信息终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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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田埔社区购买值班室信息终端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薯田埔社区购买值班室信息终端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根据《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现场视频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现场图像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充分利用小型移动应急平台传送突发事件现场信息,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提供科技支持,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我社区拟购买值班室信息终端服务。 本项目是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此次购买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工作站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西环大道***号 联系人: 麦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