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1-069合溪路南侧A-2地块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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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我局于****年**月**日发布的《长土挂告字[****]**号》合溪路南侧A-*地块规划设计要求中需配人防地下室,但未明确标准、比例。 现规划设计要求中“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及《浙江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依法配建人防地下室”修改为“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长兴县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长政办发[****] **号)等文件要求,依法配建人防地下室;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产权归国家所有”。 特此更正。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