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和县湿地保护与利用概念规划(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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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湿地保护与利用概念规划(二次)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B(MASCG-*-F-F-****-****) 二、项目名称:和县湿地保护与利用概念规划(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美术学院风景******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和县湿地保护与利用概念规划(二次)服务范围:和县范围内湿地总体规划设计,总用地面积约****公顷(最终面积以实际为准)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包含现场调研)完成《和县湿地保护与利用概念规划》初稿编制,按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具备评审条件。具体评审时间视采购人要求确定。评审结束后补充调研资料到位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终稿。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五、磋商小组名单:刘可愚、沈华勇、陆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金额**.*%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号 联系人:陆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兴******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婧、黄加芳 电 话:***********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陈晓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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