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南平市延平区河道物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南平市延平区河道物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D[GK]*******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河道物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X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原因:更正内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事项: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定条件为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现更正为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授权,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黄金中心区政府大楼**层区水利局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区七星西路*号****室之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发布日期:附件下载: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