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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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DFEBZ*****/GN****-**-****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肥西县产城融合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和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投标报价(下浮率):房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下浮率*.**%;市政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下浮率*.**%;合理收益率*.**% 质量标准:合格,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合作期限: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人名称: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肥西县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人:周工、顾工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省招标集团大厦*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 ****年**月**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E*EC*C*A-AEB*-*A**-**A*-*A*BFCEAB***.html?ztbtab=*********&biaoduanguid=A*BA***D-**AD-****-****-*E**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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