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商州区出台“十禁止十提倡”助力秦岭山水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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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了进一步明确建设秦岭山水乡村导向,近日,商州区出台了建设秦岭山水乡村“十禁止十提倡”,作为开展建设工作的行动指南。
*.禁止大拆大建、铺张浪费;提倡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搞好村落绿化,使农户院落干净卫生。
*.禁止填埋水塘、河道取沙、开山取石、毁坏林地,破坏原有地形地貌;提倡保护自然生态,保留乡村风貌。
*.禁止砍伐古树大树,栽种断头树、截梢树;提倡种植本地经济树种(如樱桃、柿树、梨树、枇杷等)和本地花卉。
*.禁止节点景观改造城市化,避免刷白墙、修花墙、建门楼、修亭子;提倡绿景泥墙、小桥流水,保持古朴、原始、自然的农村风貌。
*.禁止建筑材质使用的城市化,避免使用石材铺装墙面、路面;提倡使用当地易于获得的石、竹、木等建材,适当建设石板路、鹅卵石路、青砖路。
*.禁止大面积硬化场地、铺设草皮,摆大量花盆花箱;提倡场地绿化,林下套种经济作物(如蔬菜、中药材等)。
*.禁止在河道、池塘建造栈道、廊桥;提倡保持河道、池塘原有风貌,在河道旁、池塘边栽种杨柳、果树、本地小花草,形成自然景观带。
*.禁止乱写乱挂标语口号,污染视觉环境;提倡真抓实干,用实际行动推进乡村建设。
*.禁止未经规划审批的盲目乱干行为;提倡专门规划指导,延续乡村历史文脉。
**.禁止人为造景,过度开发;提倡节约实用,生态自然。
“十禁止十提倡”的出台,为建设秦岭山水乡村画出了“红线”,描绘了蓝图。同时,加强了镇(街道)、村(社区)乡村建设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