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连江县公安民警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巡特警战训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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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公安民警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巡特警战训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连江县公安民警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巡特警战训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施工)补充通知(*)(招标编号:E*******************)各投标人:本补充通知作为 连江县公安民警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巡特警战训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质疑的内容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回复:详见《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说明*“......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 *、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不高于合同价款的**%。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请投标人关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http://***.******.***)发布的信息。招标人:连******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敖江路**号金凤新苑D区电话:****-******** 联系人: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号山海大厦北面*层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李工、郭工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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