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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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起*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 、*******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号楼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兰州市皋兰县黑石镇新地村************项目位于皋兰县黑石工业园区内,厂区总用地面积*****m*,本次拆解及贮存区部分总占地面积****m*。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对现有闲置轻钢结构大棚进行改造,建设拆解车间和预处理车间,配套改造建设给排水、供电、节能、环保等附属设施工程。(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二)项目生产线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产生的颗粒物经集尘罩+集尘管道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标准;(三)项目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四)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五)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固态危险废物分类堆存于固态废物贮存区,液态废物采用无极性塑料桶收集后分类暂存于液态废物贮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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