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永福县百寿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澄清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EpointContent各潜在投标人: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名称:永福县百寿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项目编号:YF-****-SG-**
[if !supportLists]三、[endif]招标人名称:永福县百寿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桂林市永福县百寿镇圩街***号
联系人:梁祖祧
电话:***********
[if !supportLists]四、[endif]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彰泰滟澜山*栋*单元**-*-*
联系人:周祖勇
电话/传真:****-*******
[if !supportLists]五、[endif]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if !supportLists]六、[endif]更正公告日期:****年**月**日
[if !supportLists]七、[endif]更正事项及内容:
(*)、删除“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所有内容。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投标函原为:“*、投标函(非联合体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设计费:元】进行本项目投标。项目建设工期 日历天(设计工期为日历天,采购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 。我方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其他补充说明,有则填写)。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时是专职投标员):(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联合体格式)(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设计费:元】进行本项目投标。项目建设工期 日历天(设计工期为日历天,采购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 。我方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其他补充说明,有则填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月日
”
现更正为:
“*、投标函(非联合体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施工勘察和施工设计费:元,预备费:元】进行本项目投标。项目建设工期日历天(设计工期为日历天,采购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我方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其他补充说明,有则填写)。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同时是专职投标员):(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联合体格式)(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元,施工勘察和施工设计费:元,预备费:元】进行本项目投标。项目建设工期日历天(设计工期为日历天,采购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我方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如我方中标: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其他补充说明,有则填写)。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并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月日”(*)、本项目开标截标时间地点原为:“****年**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天)*时**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号开标室(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现更正为:“****年**月*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天)*时**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时另行通知)”
其余内容不变,涉及此更正及相关内容的,按本次更正内容执行。
招标人:永福县百寿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