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28号之二202室住宅转让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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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我要报名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委托单位项目名称转让底价(万元)*公告日期****-**-**公告结束日期****-**-**公告名称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号之二***室住宅转让二次公告联系人阮先生、张先生、刘先生、扶女士联系电话****-********、********、********、********地址福州市湖东路***号中山大厦A座**层 发布机构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价(万元)***.*是否延牌是延牌日期****年*月*日保证金(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年**月**日挂牌结束日期****年**月*日 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号之二***室住宅转让公告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一、转让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建筑面积(㎡)转让底价(万元)竞价保证金(万元)*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号之二***室住宅***.******.*** 二、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号之二***室;权利人:福建******;土地房屋权证号:厦国土房证第********号;批准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层数:*层;建筑结构:钢混 ;使用权类型:出让;批准土地用途:住宅;批准使用年限:自****-**-**起至****-**-**止。风险及提示*、转让标的包括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室内二次装修及与房地产不可分隔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公共配套设施等,但不包含及家具、电器等动产。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按看样时状况出售移交,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人如需对转让标的恢复或改造的,由受让人按政府有关规定自行实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确权面积以相关部门确认为准。*、转让标的目前对外租赁,租赁有效期至****年*月*日,受让人应履行原租赁合同,原承租人参与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竞买人自行查勘现场,并自行承担查勘过程的一切费用,全部承担查勘中任何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能严格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交易条件:*、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原承租人参与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交易条件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特别提示标的转让过程中转让方、组织方及其工作人员向竞买人、受让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买人、受让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受让方,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直至****年*月*日期间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 **万元。八、报名截止时间:以本项目竞价文件为准。联系电话:****-********、********、********、********地址:福州市湖东路***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