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购买应急预案编修评审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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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应急预案编修评审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玉塘街道购买应急预案编修评审服务的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我单位采取货比三家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征集到深******、顺安(深圳)******、深******为供应商。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此项目共有三家参与报名,三家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我方要求,分别是深******、顺安(深圳)******、深******。 经货比三家及综合评比,选定深******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 项目成交金额:******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我街道机构改革已完成,各单位、部门职责相较前期有所调整,街道前期所印发的各项应急预案已不能继续适用,现为进一步做好玉塘街道应急体系工作建设,积极高效应对及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现依照深光府规〔****〕* 号相关规定,应急办购买应急预案编修评审服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安监楼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