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某部班车接送服务招标代理项目抽取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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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部(单位)班车接送服务招标代理(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告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采购项目名称:见附件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用途:成交供应商名称: 项目成交金额: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交货期限: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联系电话: 传真:********备注: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附件: 深圳某部班车接送服务招标代理项目抽取结果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