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和信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9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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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和********.**%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和********.**%股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截止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股东******、保利(北京)******均缴足出资。依据标的企业章程,******、******出资时间为****年*月**日,均尚未出资。该事项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 *、标的企业于****年*月与******北京保利支行(现******北京东四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年*月转让方与******北京保利支行(现******北京东四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就上述《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部分借款本金**.**亿元及利息等款项(详见《保证合同》)提供担保。(相关担保文件资料置于转让方备查)。****年**月**日,******北京东四支行已出具《关于北京和******股权转让事宜的确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书面承诺: (*)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我方已知悉标的企业于****年*月与******北京保利支行(现******北京东四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年*月转让方与******北京保利支行(现******北京东四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就上述《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部分借款本金**.**亿元及利息等款项(详见《保证合同》)提供担保。同意成为受让方后,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在工商变更前,提供增信措施以解除转让方与******北京保利支行(现******北京东四支行)提供的担保(本金、利息等款项) 。 *、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