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调Q祛斑激光治疗仪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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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调Q祛斑激光治疗仪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文链接地址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调Q祛斑激光治疗仪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SH[GK]*******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调Q祛斑激光治疗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第*、*、*、*条技术参数,删除“★”符号,技术参数内容及要求不变。*、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项评分,“技术响应(评分分值**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标注“★”号的条款是实质性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有负偏离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共计*项,不计分数)。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分,共计**项(不含标注“★”号的条款),每项*分,负偏离不得分,正偏离不加分。”更正为:“技术响应(评分分值**.*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分,共计**项,每项*.*分,负偏离不得分,正偏离不加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②技术项(F*×A*)满分为**分。更正为②技术项(F*×A*)满分为**.*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①价格项(F*×A*)满分为**分,更正为①价格项(F*×A*)满分为**.*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 址:鼓楼区西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层、*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