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1年鸠江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排查城区市政设施承载体调查成果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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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鸠江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排查城区市政设施承载体调查成果编制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年鸠江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排查城区市政设施承载体调查成果编制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FW****
二、项目名称: ****年鸠江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排查城区市政设施承载体调查成果编制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以东,石门路以南莲花路*#标准厂房D区***-***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鸠江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排查城区市政设施承载体调查成果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镜、马平、江崇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付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若中标金额***万及以下,中标金额**.*%;如代理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 中标单位业绩:无。
*.*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芜湖市九华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幢研发车间*层
联系方式:李云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