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金坛区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一楼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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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一楼公开招租公告【信息时间:****-**-**】 【我要打印】【关闭】江苏茅******拟出租金坛区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一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西门大街**号,总建筑面积约***㎡,水电齐全,交通方便。 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前两年半出租底价为*****元/年,后四年出租底价为*****元/年。租房履约保证金为****元,招租方式为公开竞价,价款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该项目仅可用于经营江苏茅******门店。 二、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在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办公室报名。 *.交易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在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办公室交易。 三、竞价方式: *.公开竞价活动遵循“价格优先、价高者得”的原则,竞租人的竞价递增额度须为****的倍数。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决定其竞价行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当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更高应价后,其应价自然失效。 *.竞价时先由竞价主持人宣布起价,意向受让方可在竞价开始后以举牌应价的方式进行现场应价,最高应价人即成为受让方。 *.竞价主持人自报出竞价起始价后,若无意向受让方应价,该标的暂时收回或作未成交处理。 *.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报名的,按照公告底价与受让方确定成交价。 四、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杨锁庆,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本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工作人员对标的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出租标的品质状况及瑕疵的任何担保。 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如:未取得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有关事项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件原件。 *.报名者应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元竞标保证金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交易开始后,意向受让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项目成交后,招租人收取受让方****元竞标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冲抵房屋租金。 *.受让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同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租房履约保证金,否则竞标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房屋重新公开招租。 *.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联系人:杨锁庆,联系电话:***********。江苏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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