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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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宿豫县滨河镇农机服务站(宗地编号:**-**A)位于湖滨新区皂河镇,东至原滨河中学,南至一斗渠,西至宿黄线,北至原滨河中学,面积****.**平方米(约*.**亩),土地用途为农机修理。****年*月**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宿豫国用(****)字第*** 号。原用地单位宿豫县滨河镇农机服务站因机构改革撤销,并入皂河农服中心。宿豫县滨河初级中学(宗地编号:**-**)位于湖滨新区皂河镇,东至道路,南至一斗渠、原农机站,西至宿黄线、原农机站,北至水塘、空地,面积*****.**平方米(约**.**亩),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年*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宿豫国用(****)字第***号。根据原宿豫县教育局工作部署,****年*月该地块原使用权人宿豫县滨河初级中学合并到皂河初级中学。上述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资产由皂河镇人民政府管理。因用地单位不再使用上述土地,拟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
上述涉及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请在公告公示后*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特此公告。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