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排污企业(VOC)环保大数据监管系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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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计划编号:******-****-***** 二、项目编号:JF****(GM)WS**** 三、项目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排污企业(VOC)环保大数据监管系统项目 四、采购结果 合同包*(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排污企业(VOC)环保大数据监管系统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号(住所申报) *,***,***.**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排污企业(VOC)环保大数据监管系统项目): 总价价款形式 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服务 建设完善的企业VOC排放监控感知网络。 建设涵盖产污、治污、排污关键设备运行状态、能耗值、VOC报警器、温度、压力等数据(不含排放口VOC浓度检测)。实现海量数据精准传输、快速处理、污染大数据快速溯源,为高明区环保管理的实施提供多元化、智能化、信息化的支撑。本期建设为高明区重点涉及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共计**家。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完成后不少于 * 个月试运行时间;*、试运行结束之日起三年运维。 详见磋商文件 *,***,***.** 报价下浮价款形式 报价上浮价款形式 数量价款形式 单价价款形式 组合价款形式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何志泳 李跃林 区铭莲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结算手续,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用,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执行。收费金额:¥**,***.** 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排污企业(VOC)环保大数据监管系统项目):*.****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最终报价(元) 评审价格(元) 价格 得分 技术 得分 商务 得分 综合 得分 排名 * ****** ¥*,***,***.** ¥*,***,***.** *.** **.** **.** **.** * * 广****** ¥***,***.** ¥***,***.** **.** **.** **.** **.** * * 佛山市****** ¥*,***,***.** ¥*,***,***.** *.** **.** **.** **.** * * ****** ¥***,***.** ¥***,***.** *.** **.** *.** **.**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釆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中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座*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十一、附件 广******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