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关于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宝力嘎街锡林路宸祥佳园小区一期9号楼3单元5楼东户住宅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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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拍卖公告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将对被执行人刘玉所有的房产经淘宝网进行网络第一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宝力嘎街锡林路宸祥佳园小区一期*号楼*单元*楼东户住宅房地产。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刘玉。拍卖价格:起拍价为******.**元(人民币)。保证金:*****.**元(人民币),买受人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自拍卖结束之日起十日内交纳尾款,未在期限内交纳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加价幅度:****.**元(人民币)竞买人条件:除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小时,延时除外)。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https://***.******.***/spc_item.htm?id=*E*F**F**D***E*C********F***F***)拍卖法院: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联系人:贺法官。联系电话:****-*******,*******。二、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三、特别提醒:拍卖房产暂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但现阶段已可以办理相关权证,具体办理事项请自行向相关部门详询,办理相关权证所需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四、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更名过户和开发商及有关部门产生的费用等;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处理。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六、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并于拍卖日在网络拍卖平台“淘宝网”进行拍卖,届时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同样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未咨询者视为认同此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责任自负。特此公告。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