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延津县公安局新建26路车辆卡口和7路人像卡口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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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公安局新建**路车辆卡口和*路人像卡口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新建**路车辆卡口和*路人像卡口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延交财磋商采购【****】***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需求:延津县公安局新建**路车辆卡口和*路人像卡口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延津县公安局新建**路车辆卡口和*路人像卡口项目新******市五一路新苑电脑城A区**号市五一路新苑电脑城A区**号 ******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延津县公安局新建**路车辆卡口和*路人像卡口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宋帮国、郭润丙、王贻胜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万元(人民币)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名称:延津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津县公安局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 联系人:左美菊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耿黄镇政府院内西侧二楼***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 ****年**月**日附件: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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