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政府购买党政综合办观看红色电影活动观影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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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党政综合办组织观看红色电影活动观影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党政综合办组织观看红色电影活动观影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汲取爱党爱国精神力量,推动工作人员更加自觉地为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努力奋斗,光明街道党政综合办拟开展“观看红色电影,弘扬爱国精神”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观看电影《长津湖》。 (*)可容纳**人观看。 项目预算金额: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光翠路北*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