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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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招标采购(集团)******(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包号名称采购预算
(万元)磋商保证金
(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观光电梯*****.生产商(制造商)为工业;经销商为零售业。备注:*.本分包响应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若制造商参与采购须具备
(*)电梯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电梯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注:若(*)、(*)已更换新证,且证书已二合一的制造商,则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
【以上资格条件仅限客梯:指餐梯、杂物电梯除外;电梯制造商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if !supportLists](*)[endif]具有钢结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if !supportLists](*)[endif]接受联合体。
*.若经销商(代理商)参与采购须具备
(*)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经销商(代理商)参与采购的须提供电梯制造商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或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复印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具有钢结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接受联合体。
(*)取得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个工作日。
(四)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五)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 分包。
(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当日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公告)
(八)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十)磋商开始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
五、保证金
(一)供应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数额为*万元。
*.保证金收取方式:
*.*供应商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采购邀请书”),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无法采购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请通过银行转账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特别提醒:为确保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书面退款通知或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送达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造成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磋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南******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号**-*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
*.业务联系:
联系人: 谢先生
邮 编:******
电 话:(***) ********
传 真:(***)********
地 址: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咨大厦
*.联系人(质疑接收):蒋女士 段女士
电 话:(***)******** ********
邮 编:******
传 真:(***)********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号附*号